普選宏願 欲速則難達

經濟日報

2003-11-28 中大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健民

 

  繼七一50萬人上街之後,有106萬人在區選投票,比起上屆的81萬人多出30%,市民對政治的訴求清晰可見。在社區服務有深厚基礎的民建聯遇到重挫,顯然是敗於政治立場偏離民意,票站調查亦顯示,有超過八成選民贊成普選特首,香港顯然已形成一個民主改革的勢頭。

 

  在社會要求盡快展開政制檢討的壓力下,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已公開表示,會於2004年就政改展開諮詢的工作。估計政府不會馬上提出一套方案,而只會在明年初「開始聽取和蒐集」各界意見。要應付政府這種進可攻、退可守的策略,民主陣營必須及早對政改方案形成共識,然後向各界推廣。

 

 

法律界推動務實改革

 

  繼23條一役後,余若薇、吳靄儀等一批大律師和法律學者,組成「《基本法》45條關注組」,再次發揮其務實政改的特色。在23條一役,大律師組成的關注組並非全面反對立法,而是要求在不損害原有的自由下,進行最低限度的立法。現在就普選特首問題,關注組理解到在2007年前要修改《基本法》難度太高,不如接受《基本法》45條,對普選特首必須加上「提名委員會」的限制,然後在《基本法》框架內盡量做到選舉符合民主原則。關注組其中一個建議,是將現行的「選舉委員會」改變為提名委員會,然後只要獲得5%委員(如保持現時800人的規模,則須有40人提名)提名便能參選,這種務實的建議相信會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。

 

 

修改基本法 反添政改阻力

 

  雖然有些政團和民間團體覺得提名委員會的設立,有違民主原則,但只要看一看《基本法》159條有關《基本法》的修改規定(須經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國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、香港立法會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和特首同意,交香港人大代表團向全國人大提出。在列入全國人大議程前,先由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及提意見。)便知道要在07年普選特首所需之繁複程序以外,還要修改《基本法》實在不切實際。

 

  其實美國直到今天,在憲法上仍是實行選舉院的總統間選制度,但由於每州選出的選舉人均有道義責任跟隨選民的投票意向,無形中已達到直選總統的效果,美國人亦懶得進行修憲。

 

  同理,如果45條關注組的建議已令各派有參選機會,在現階段要求修改《基本法》只會為政改增加阻力。既然如此,一些學者(包括筆者)曾提出的議會制模式(特別是歐洲大陸共識型的議會制),即使有利處理特區的特殊政治情況,由於涉及《基本法》的修改,亦顯得不切實際。假如政團、民間團體和學者們能接納關注組的方案,民主陣營便能及早整合,全力應付政改的挑戰。

 

 

過渡安排不設期限 難接受

 

  以民建聯為代表的溫和改革派,亦主張在07年普選特首,只是在提名委員會的提名人數上,要求更高的門檻,目的在甄選一些較受中央接納的候選人。據曾鈺成的解釋,這種安排,有利於說服社會上對民主有保留的人士讓普選特首開始起步。

 

  說到底,所謂反對在07年全面開放普選的人士是指中央和一些保守的商界人士。這種「過渡性」安排不一定沒有道理,但曾鈺成除了沒有說明具體的提名人數,最致命的是沒有說清楚要「過渡」到甚麼時候才到終點。觀乎這次區選後的政治形勢,這種沒有終點的方案很難令港人接受。如果溫和派能提出在07年約100人提名的限制(湯家驊亦曾有此意),但在2012年則下降到如關注組建議的水平,相信亦會得到不少港人支持。至於一些反對07年普選的保守方案,在這樣的形勢提出來,只會與民為敵。

 

  如果香港各界能在未來幾個月形成以上的兩個政改方案,市民選擇的只是在《基本法》框架下「一步到位」,或是「兩步到位」,實現民主的問題,而不是你死我活的原則性分歧。最終無論哪一方勝出,社會亦不會出現嚴重分化。是否能實現這個美好圖像,便有賴香港民主派放下分歧、溫和派放膽多走一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