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間人權陣線

 

抗議釋法    爭取民主

一人一信運動

敬啟者:

民間人權陣線對於人大常委會於2004年4月6日主動釋法的行為,表示非常憤怒和不滿,並予以強烈譴責。人大常委會就《基本法》附件一及附件二所涉及的,包括2007年以後行政長官以及立法會的產生方法,中央將控制修改基本法的啟動權,對現有《基本法》設新限制,阻礙政制改革的啟動,在香港民主發展上加設關卡,減低市民討論及參與的意慾,剝奪立法會提案權,對香港法治造成無法修補的破壞。

我們相信,人大釋法只會加深中央與香港主流民意的矛盾及衝突,對民主的訴求及討論絕不會因此而平息。

民間人權陣線強烈要求:

1.      全國人大撤銷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決定;

2.      中央政府承諾釋法事件不再重現;

3.      特區政府必須就政制發展問題上,立即發表具體諮詢文件,回應市民對2007年普選特首及2008年普選立法會的訴求,並以公平及公開的態度收納民意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 此致
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

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

 

香港市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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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4/20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