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不同程度不同環境的人怎樣講救恩?
曹新銘牧師「救恩」,是基督教重要教義之一,但對於程度不同,環境不同的人,所需要的救恩,卻有高低深淺的分別。就如:
對年老衰弱,無力助人的人;或病重無痊癒希望的人;或已判死刑的囚犯等。向他們講救恩,就只有強調信心和懺悔的道理,不必重視品行、德行、善行等;因為他們已無機會表現行為的了,只希望心靈有靠託,能平安度過死亡難關。
又如對一般普通大眾講救恩,就要注重悔改的信心,與品行、德行、善行並重,以良好的行為,證明純正的信心,才顯出救恩的功效。
又如對稟賦優厚,天資出眾,才智過人的人講救恩,就當注重成聖的工夫,要他們學效耶穌,做到「無我」「捨己」「為人」「救眾」的精神,擔負起「救身」「救靈」「救人」「救世」的責任,才能成全救恩的高尚目的和旨趣。
歷來基督教的宣傳救恩,多偏重第一種人,而忽略其他各種人的需要,這是一種大錯。雖然人人都有一死,都要過死亡的關頭;但造物主宰所賦人類各個不同的能力才智,都是應當發揮作用,來盡己本分,造福人群,歸榮上帝的。豈可不各盡所能,以成全救恩的普及和進步呢!
(《萍蹤感言》第五集下編第五六條,寫於1968.1.1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