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信仰的等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曹新銘牧師

  宗教信仰為人心所需,但可分為高下兩級;如「膚淺」「落後」「褊狹」「自私」之類,是屬於低級的;「合情」「合理」「利他」「為公」等,是屬於高級的。現在盛行的宗教,如儒教、佛教、耶教、回教等,都有這類高下之別。這種高下的型成:一是出於宣傳者本人(派別)的質素有高下的不同;一是由於信仰者的出發點,有高下的分別。但人類的思想、品質、知識,高級者佔極多數,低級者佔大多數,所以今日流行的各宗教和各宗派,都是低級的信仰佔優勝的勢力,以致高級的信仰,難於發揚──這就是宗教救世(救身、救心、救眾)的本旨,難於實現的原因。 
(《萍蹤感言》第五集 上編第四七條,寫於1964.8.15)